1、人才引進落戶基本條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包括研究生、博士、博士後,年齡45周歲以下,不包含在職研究生、MBA);
(2)全日制專科緊缺專業(35周歲以下);
(3)具有地市級以上人事部門頒發的中級職稱及以上(工程師、經濟師、會計師等,年齡45周歲以下,副高職稱50周歲以下,正高職稱55周歲以下);
(4)擁有發明專利(發明人、專利權人必須均為本人,年齡45周歲以下);
符合以上條件其壹並且在杭落實工作單位(研究生及以上可以先落戶後就業)、正常繳納社保可憑學歷或技術職稱證書到公安局戶籍科申請辦理正式戶籍進杭手續,由公安局戶籍科負責把關審批。
2、購房入戶:
購房入戶政策實施區域範圍:杭州十區。
購房入戶時間:杭州經濟開發區(下沙)、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錢江新城的購房入戶辦理以2006年4月12日起購房為準;江幹、西湖、上城、下城、拱墅的購房入戶辦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購房為準,蕭山、余杭區辦理以2015年1月1日購房為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