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銷售費用——展覽費和廣告費
貸:銀行存款等
二、說明。
1、《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附錄設置了第6601號“銷售費用”科目核算企業銷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勞務的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保險費、包裝費、展覽費和廣告費、商品維修費、預計產品質量保證損失、運輸費、裝卸費等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含銷售網點、售後服務網點等)的職工薪酬、業務費、折舊費等經營費用。
2、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包裝費、保險費、展覽費和廣告費、運輸費、裝卸費等費用,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3、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