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采購記賬憑證
首先,外購原材料需要的原始憑證有采購訂單、發票、付款單、材料入庫單等。,而會計人員在編制會計憑證前必須先審核無誤。壹般記賬憑證的日期是會計人員填制記賬憑證的日期。但有些企業由於管理需要,也會填寫經濟業務發生的日期,或者在月末填寫時填寫月末日期。這裏根據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填寫。然後根據情況進行會計分錄。
1.貨款已經支付,發票、單據和材料已經驗收入庫;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
2.款項尚未支付,發票、票據、資料已驗收入庫: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付賬款
3.貨款未支付,發票賬單未到,材料已驗收入庫:
估計條目: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預計應付賬款
下月初收到發票賬單時,用紅色寫會計分錄,然後再寫新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賬款-預計應付賬款
貸款:原材料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
4.貨款已付,發票賬單已到,材料未驗收入庫:
借:在途物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
材料接收、驗收並入庫:
借:原材料
借出:在途材料
然後填寫相應的金額,相關人員簽字。相關原始憑證作為附件附在記賬憑證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