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考試合格標準分為A類標準和B類標準。A類標準針對所有考生,單科合格標準為55分,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三科目須同時合格;B類標準針對維吾爾族、哈薩克族、柯爾克孜族、蒙古族、塔吉克族、錫伯族、藏族、烏孜別克族、俄羅斯族、達斡爾族、塔塔爾族、回族等12個少數民族考生,單科合格標準為45分,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三科目須同時合格。考試現場顯示成績,考生也可登陸新疆財政網會計事務辦事大廳查詢成績。
第壹季度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至2016年9月30日。4月1日起,成績合格的考生可登錄新疆財政網會計事務辦事大廳提交辦證申請,並按規定到當地縣級以上財政部門現場審核,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凡逾期未辦理,視為自動放棄。更多會計考試問題進會計網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