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會計準則下取消待攤費用科目,因此攤銷倉庫租賃費應該計入“管理費用”與“預付賬款”。攤銷的租賃費的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
貸:預付賬款
新準則下原制度規定的待攤費用的會計處理:
原制度規定的待攤費用,是指企業已經支出,但應由本期和以後各期分別負擔的、且分攤期限在1年以內(包括1年)的各項費用,如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裝物攤銷、預付保險費、經營租賃的預付租金、預付報刊雜誌費、季節性生產企業在停工期內的費用等。
擴展資料:
會計處理
按新準則規定,“待攤費用”科目中壹些內容已不在該科目中核算。
1、經營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改良支出
經營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改良支出, 應通過“長期待攤費用”科目核算, 並在剩余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的期間內, 采用合理的方法進行攤銷。
2、固定資產修理費
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 不再采用待攤或預提方式, 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企業生產和行政管理部門等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 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發生的與專設銷售機構相關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 借記“銷售費用”科目, 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預付經營租入固定資產的租賃費
超過壹年以上攤銷的固定資產租賃費用, 應在“長期待攤費用”賬戶核算。
4、低值易耗品攤銷、出租出借包裝物攤銷
采用壹次轉銷法的, 領用時應按其賬面價值, 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銷售費用”、“工程施工”等科目, 貸記“周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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