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為258100。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9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附加稅8100按稅費明細劃分)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160000。
2.調整“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方: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2581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為258100。
3.納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9萬元。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附加稅8100按稅費明細劃分)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160000。
貸款:銀行存款258100。
4.支付罰款和滯納金
借:營業外支出-稅收罰款及滯納金8.3萬元。
貸款:銀行存款83000元。
企業所得稅2010匯算清繳時,應調整稅款滯納金8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