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的具體步驟如下:
壹、接受業務委托
在接受業務委托時,主要考慮兩個方面,壹是委托人是否誠信,二是事務所本身是否有能力、時間和資源開展業務。
二、計劃審計工作
計劃審核是壹個不斷修訂的過程,貫穿於整個審核活動。事務所通過初步的業務活動確定總體審計策略。審計策略包括審計範圍、報告目標和時間安排、審計方向和審計資源。
根據總體審計戰略,制定具體的審計計劃。在實施具體審計計劃的過程中,核心思想是將審計風險降低到可接受的低水平。項目組評估的識別層面的重大錯報風險可視為項目組的主要方向,所有審計程序的性質、進度和工作範圍都與評估的風險有關。
三。識別和評估重大錯報的風險
註冊會計師必須執行風險識別和評估程序。包括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內部和外部、宏觀和微觀),考慮在財務報表和識別層面需要關註的內容。
市場上沒有固定的審計報告價格。不同的事務所和不同的被審計公司會收取不同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