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二、三、四、五、六、七,壹個算盤壹支筆,妳不能升職也不能升職,下輩子也不能當小會計..........................
還好國土局好,穩定,實惠。
成都市國土局局長有可能進壹步晉升到什麽職位?壹般來說,國土局是個科級單位,局長是科級。
成都國土局之上還有壹個更厲害的四川省國土資源廳。如果提拔的話,應該是省級國土資源廳副廳長,當然是副廳級。
山東省滕州市國土局的領導有哪些人?劉山東省滕州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投訴國土局單位失職找哪個部門聯系如果是土地權屬糾紛,國土局地籍部門會受理;誰主張誰舉證,也就是說誰主張誰擁有土地,就得舉證。所以妳要收集整理所有權來源的相關證據:書證、證人證言等。
國土資源局哪個部門好用地,經濟活動涉及比較多,比如用地部門。與登記相關,地籍科(不動產登記中心)也有很多工作。個人認為,未來的公務員會多勞多得。
審計局和國土局好不好,看妳心情了,愛什麽行就好,不然強硬壹點讓妳幹就不好了。所以興趣愛好是第壹前提。
國家農墾總局省國土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哈爾濱分局的查林河國土資源所在哪個城市,屬於哈爾濱市通河縣?
國土局和住建局哪個單位好?責任沒有好壞之分。
國土資源局
根據第十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國土資源部,為國務院組成部門。承擔規範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承擔起優化國土資源配置的責任。負責規範國土資源權屬管理。擔負起保護全國耕地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數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擔負起及時準確提供全國土地利用各類信息的責任。以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為己任。承擔規範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管理。負責地質勘查行業和礦產資源儲量的管理。承擔地質環境保護責任。承擔地質災害防治責任。依法征收資源收益,規範和監督資金使用,制定國土礦產資源參與經濟調控的政策措施,推進國土資源科技進步。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住房建設局
住建局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簡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設立的中央部委。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負責建築管理的部門。
這是壹個行政訴訟的問題。我們先來看這個許可是具體行為還是抽象行政行為。這要看哪個機關簽字允許建了。國土局屬於* * *的壹個部門,最終責任也應該是* * *,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國土局的職能是什麽?妳可以在國土資源局的網站上找到它。以某地級市的國土局為例
主要職責
(壹)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參與國家宏觀經濟調控;擬訂土地、礦產資源和測繪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制定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礦產資源和測繪管理的具體辦法;依法監督土地礦產資源管理和測繪的技術標準、法規、規範和方法的實施,制定相關實施細則並監督實施。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指導和審核縣、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參與審核城市(鎮)總體規劃報省* * *和市* * *審批;組織制定和實施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勘查、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跡保護規劃;組織編制全市測繪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市基礎測繪、地籍測繪等重大測繪項目的制定和實施。
(三)對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實施行政執法和國土礦產資源規劃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相關的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依法保護土地和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擔和組織重大權屬糾紛的調解工作;查處重大違法案件。
(四)落實耕地特殊保護政策,鼓勵耕地開發;實施耕地用途管制;監督和指導未利用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基本農田保護和耕地開發,確保耕地面積只增不減。
(五)統壹管理全市城鄉土地行政管理和地籍工作,制定和實施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組織、指導和實施地籍信息系統建設;指導和實施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土地登記發證工作,提供相關社會咨詢服務。
(六)負責全市土地征用和劃撥;承辦國務院、省* * *和市* * *審批的各類用地審批;參與重點建設項目的評估論證、選址、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七)負責全市土地市場和土地資產管理;按規定制定並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定價、轉讓、交易和收購的管理辦法;實施國有土地劃撥用地目錄指南和鄉(鎮)、村土地管理實施細則;負責國有企業處置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審批管理和審核報告;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流轉管理;指導基準地價和標定地價的評估;審核評估從事土地評估的機構資質,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負責土地收益的征收和管理。
(八)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探礦權、采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查;負責探礦權采礦權評估活動的監督管理,並按規定確認評估結果;依法監督管理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並按規定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和采礦權使用費的征收和使用。
(九)負責全市礦產資源儲量的管理;組織礦產資源供需形勢分析和發展戰略研究;依法管理和實施審批權限內的礦產資源預申請;組織全市礦產資源的調查和評價;依法監督管理全市地質勘查工作;負責小礦山地質儲量的審批和認定。
(十)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跡;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和環境地質勘查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超采和汙染,保護地質環境。
(十壹)負責全市基礎測繪規劃、計劃的編制和組織實施;組織管理地籍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和其他重大項目測繪;組織和指導全市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建設和基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負責全市測繪行業管理、測繪市場管理;負責測繪任務登記、測繪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指導和監督測繪成果匯交;監督管理全市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管理和保護測量標誌;監督測繪行業標準化工作的實施;依法管理全市地圖市場;協助省測繪主管部門審核向社會公開出版展示的地圖,審核地圖上地名的表示。
(十二)安排、監督、檢查國家和省財政撥付的地質勘查、測繪、土地等專項資金的使用;組織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三)負責管理縣國土資源局領導班子和科級幹部。
(十四)承辦市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