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未單獨履行社會職能的企業福利部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店、醫務室、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和維護費用,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勞務費。
(2)員工醫療、生活、住房、交通等方面的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支付給外地因公出差職工的醫療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的企業職工的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補貼、取暖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助、職工食堂救濟費、職工交通補貼等。".
對於宿舍樓維護費,沒有明確規定應納入哪些科目核算,可以在上述費用發生時直接計入“福利費”,按照稅法中相應的比例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