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主體的變化
總的來說,大部分變化體現在第三、四、六、七、八、九、十壹章,其他章節變化不大。但變化最大、應該引起廣大考生註意的章節是第三章用益物權、第六章公司設立登記與註銷、第八章重整計劃和管理人制度。第七章證券法律制度參考法律法規變化較大,預計對今年考試影響較大。
經濟法考試題型
主要分為三類:
1,選擇題,壹* * * 26題,分值26分。
2.選擇題:壹* * 16題,分值24分。
3.綜合題和案例分析題:4題,分值50分。
經濟法的學習方法
1,經濟法考試內容雖然比較破,但重點不明顯,需要把握重點規律,有明確的重點體系,考點壹定要掌握;
2.多做題和規律都是生活中的案例。很多概念和規則看似抽象,與生活實際不相關,看不懂。但是,在多做題的基礎上,多看看法律上的例子。不要壹直盯著書本上的理論知識。妳必須做更多的實際工作。題目壹個案例壹個案例,多做就知道法律規則了。
經濟法主體的變化
總的來說,大部分變化體現在第三、四、六、七、八、九、十壹章,其他章節變化不大。但變化最大、應該引起廣大考生註意的章節是第三章用益物權、第六章公司設立登記與註銷、第八章重整計劃和管理人制度。第七章證券法律制度參考法律法規變化較大,預計對今年考試影響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