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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理已發出但貨款很可能無法收回的商品銷售?

如何處理已發出但貨款很可能無法收回的商品銷售?發出商品時,不能確認營業收入。

借:發貨

貸款:庫存商品

如果已開具增值稅發票,還應:

借方:應收賬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

我認為對發出的商品無法收回的金額最好設置三級會計處理,第二級設置商號,第三級設置企業名稱。這樣就可以知道發的是什麽貨,發的是什麽企業。

捐贈的物品如何處理?捐贈的物品應視為銷售,會計分錄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結轉成本時,會計分錄為: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款:庫存商品

營業外支出賬戶:

1.賬戶性質:費用賬戶。

2.賬戶目的:核算企業發生的與企業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費用。

3.賬戶結構:增加借方記錄,登記發生的營業外支出;登記期末因信用記錄減少轉入“本年利潤”的金額;期末結轉後沒有余額。

4.明細科目:根據營業外支出項目設置明細科目。

主營業務收入賬戶:

1.賬戶性質:收益賬戶。

2.賬戶用途:核算企業銷售產品所產生的收入,包括產成品、自制半成品和工業勞務。

3.賬戶結構信用增加,登記取得的主營業務收入;減少借方,登記銷售退回金額,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期末結轉後沒有余額。

4.明細賬戶:根據主營業務收入類型設置明細賬戶。

應收賬款壞賬的會計處理銷售產品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入應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可見,應收賬款中包含了應收取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當已繳納的銷項稅額無法收回時,已繳納的增值稅無法返還或留存。增值稅對壹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是壹樣的。

無法收回的債務和無法支付的債務如何處理?條目:

借:管理費

貸:應收賬款

無法支付,條目:

借:應付賬款

貸款:營業外收入科學

預付o款轉售商品的會計處理,我懂壹點,但不知道妳是不是這個意思。

可以開發票,但是這個發票不是銷售公司開的。應該是員工給銷售公司開發票。

首先:某公司買了那輛車,那麽銷售公司要給采購公司開機動車銷售發票,但是采購公司要求直接給員工開,那麽銷售公司就給員工的賬戶開機動車銷售發票,員工再把車轉賣,也就是關系顛倒了。他是銷售人員,原銷售公司是采購單位,員工給銷售公司開具機動車銷售發票就可以了。

商品從庫存到易耗品的核算如何處理?樓上第壹個是正確的。

自己不賣,就當是收辦公用品。妳沒有成本,但妳必須為此付出代價...直接充就行了。

如何處理與銷售壹起售出的禮品的會計處理是:

贈與在《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被視為銷售,不作為銷售核算,而是作為稅收中的銷售,確認其收入被征稅的貨物或勞務的轉讓;會計分錄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

貸款: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因質量問題扣貨怎麽處理?因質量問題扣除商品,作為銷售折扣還是營業外支出?因質量問題發生的商品抵扣屬於銷售折扣,應按上述規定處理,使抵扣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會計處理: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65438號+04-收入》第八條規定,企業已確認銷售商品的銷售折扣的,應當沖減當期銷售收入。銷售折扣是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

1,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折扣優惠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通知》(國〔2006〕1279號)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向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後,因買方在壹定時期內購買了壹定數量的貨物或者因市場價格下跌,賣方只能按現行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

根據上述規定,賣方應沖減銷售收入和銷項稅,買方應沖減銷售和庫存商品的成本,同時轉移進項稅。銷售折扣的實質是對原有銷售額的減少。對銷售折扣後的貨款征收增值稅,具體操作通過發放紅票政策實施。

2.企業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稅若幹問題的通知》(國〔2008〕875號)第壹條第五款第三項規定,企業因銷售的商品質量不合格而在銷售價格上給予的優惠,屬於銷售折扣;企業因商品質量、品種等原因銷售的商品不符合要求的退貨,屬於銷售退貨。企業已確認銷售收入的已售商品發生銷售折扣和銷售退貨的,應當在當期沖減當期銷售收入。

貨物發出後,對方出現資金困難,最終無法付款,賣方的相關賬務處理。銷售時:

借方:應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無法支付:

借方: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

借方:資產減值損失

貸款:壞賬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