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是按照有關規定和制度,辦理本單位的現金收付、銀行結算及相關賬務,保管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財務印章及相關票據的總稱。廣義來說,只要是票據、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只要是收款、保管、記賬的,都屬於出納。
它不僅包括票據、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收付,還包括票據、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收付,以及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核算。
狹義的出納僅指各單位會計部門設置的出納崗位或人員的工作。出納工作負責壹個單位貨幣資金的收付和存放,這些工作的完成是在整個社會經濟活動的環境中進行的,關系到整個社會的經濟運行。
只要這個單位有經濟活動,就必然要求出納與之發生經濟關系。比如出納要了解國家相關會計政策法規並參加這方面的學習培訓,出納要經常跑銀行。因此,出納工作具有廣泛的社會性。
工作職能:
1.收款和付款功能。收銀員最基本的功能是收付功能。企業的經營活動離不開商品價款的收付,往來款項的收付,各種有價證券和金融交易的處理。這些業務往來中的現金、票據、金融證券的收付和處理,以及銀行存款的收付,都要經過出納人員的手。
2.為體現職能,出納應使用統壹的貨幣計量單位,通過其獨有的現金和各種存款日記賬、有價證券明細賬,詳細記錄和核算本單位的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為經濟管理和投資決策提供完整、系統的經濟信息。因此,反思功能是出納工作的主要功能之壹。
3.監督職能:出納應監督企業各項經濟業務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特別是貨幣資金的收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