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戶鄉鎮(街道)公安派出所和公安局。
二。搬運時應攜帶的信息:
(壹)“三避難”所需的物資。
1,移民的戶籍證明;
2.受托方的財產證明;
3.如果夫妻投靠,需要結婚證。離婚後再婚的,須提供法院離婚判決書;
4.父母需要投靠他們的孩子。派出所提供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或單位檔案復印件;
5.投靠父母的未婚子女需提供獨生子女證或計生部門出具的證明,成年子女須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證明;
6.移民的身份證和陪同人員的身份證;
7、跨省避難必須填寫《省外人口遷入批次表》。
(二)因工作調動需要材料的:
1,移民的戶籍證明;
2、勞動或人事部門出具的《人員調動登記表》;
3、《幹部(工人)調動行政公函》;
4.移民的身份證;
5、省外轉移必須填寫“省外人口遷入批次表”。
(三)、因投資、采購所需材料:
1,移民的戶籍證明;
2.在當地購買房屋的房產證;
3.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4.結婚證;
5.獨生子女證;
6.父母戶籍遷入的,須提供當地派出所提供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或單位檔案復印件;
7.移民及其隨行人員的身份證;
8、省外填寫“省外人口遷入批次表”。
三。程序:
1,憑上述手續,到擬落戶地公安機關戶政科辦理準遷手續;
2、持戶政科出具的《戶籍證明》到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
3.持居住證、戶口遷移證等相關手續到擬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四、處理時間:
省級準遷證審批周期為5個工作日,省級準遷證審批周期為10個工作日。
動詞 (verb的縮寫)費用:
戶口的移民手續免費。遺失、損壞、補辦、過期的,可以5元重新辦理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