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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X”中的X是什麽

普通高考實行“3+X”的科目設置,即“3”為語文、數學、英語,為所有考生必修科目,“X”為物理、化學、政治、歷史、生物、地理、英語(二)、綜合能力測試、體育、音樂、藝術等十壹門科目,由考生自主選擇。省命題高職高專類聯考“3+1”或“3+證書”,“3”為語文、數學、英語,“1”為電子基礎、電氣基礎、會計基礎、管理基礎、工程基礎、計算機基礎、專業英語基礎等。《證書》是廣東省職業教育技能證書。退伍軍人報考廣東公安學院人民武裝專業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軍事理論基礎”。高校普通專業(含外語專業)的“X”組成“綜合+1”考試科目組。也就是說,“綜合”是所有本科和專科的必修科目,“1”由學校在“X”的其他科目(技術科目除外)中選擇。高等學校可以根據專業特點和學生情況,指定若幹選修科目組供考生選擇。比如,專業選擇的學科群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專業選擇的學科群之間的關系是平行的。體育藝術類專業體育藝術類專業考試科目組如下:體育類專業必修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選修科目組為“綜合+運動技能”;音樂(含舞蹈專業)專業必修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選考科目組為“音樂(含舞蹈專業)技術科目+歷史”;美術專業必修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選考科目組為“美術+歷史”。面向全國招生的省級藝術院校(專業),其考試的學科群視各校實際情況而定。除星海音樂學院、廣州美術學院和部分特殊專業外,本省高校師範類和非師範類藝術專業技術考試實行全省統壹,單獨組織考試的相關高校或專業的技術考試成績只適用於本學校或專業,其他高校不適用。壹般考生總成績由語文、數學、英語、綜合和另壹選修科目五科考試成績(標準分)組成;體育考生總成績由語文、數學、英語、綜合四門考試成績(標準分)組成,原成績作為體育考生資格分數。藝術類考生的總成績由語文、數學、英語、歷史的考試成績(標準分)組成,原成績作為藝術類考生的資格分數。合成總成績時,按普通考生、體育考生、藝術考生分組歸壹化,換算成總成績(標準分)。“3+1”或“3+證書”高職班考生總成績由語文、數學、英語三科考試成績(標準分)組成。“1”或“證書”的考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只作為考生錄取的資格分。考生的考試成績由省招生辦統壹公布,考生可以通過電話和網絡查詢自己的考試成績。對成績有疑問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對試卷(卷二)上的分數進行復試,復試內容為是否有漏評、加分、漏分、錯分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