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人員在編制會計憑證時,需要根據相關會計準則的要求,填寫以下具體內容:
(1)填制憑證日期。
壹般情況下,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的填制日期應根據貨幣資金的實際收入日期和付款日期填制,而轉賬憑證的填制日期可根據收到原始憑證的日期或編制會計憑證的日期填制;
(2)憑證號。
會計憑證編號的目的是幫助會計人員瀏覽和查找;
(3)經濟業務總結。
它是企業經濟業務的簡要描述;
(4)會計科目。
賬戶是賬戶的名稱,賬戶的正確使用是會計處理的基本環節;
(5)金額。
記賬憑證所列金額是記賬的依據,必須計算準確,書寫清楚;
(6)所附原始憑證的數量。
原始憑證是編制會計憑證的依據,所以要具體標明數量;
(七)填制憑證人員、審核人員、記帳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明確經濟責任。
此外,會計憑證編制完成後,財務人員還需要對其進行仔細審核,以確保其準確性。通常,在審計階段,需要重點關註的內容包括:
(1)填制憑證日期是否正確;
(2)會計憑證編號是否有序;
(3)摘要是否準確反映了企業經濟業務的基本內容;
(4)會計科目是否正確,總帳科目和明細科目是否齊全;
(5)憑證所列金額是否準確,字跡是否清晰符合要求;
(6)所附原始憑證的數量是否與記賬憑證填列的所附原始憑證的數量壹致;
(7)所有會計人員及相關負責人的簽名或印章是否齊全等。
以上是對“會計憑證如何填制,如何審核”問題的簡單回答。在實際的賬務處理過程中,會計人員對上述內容的了解,有助於促進會計憑證的有序開展,也有助於保證企業會計核算和稅務申報的相關工作更加專業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