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培訓 - 尼姑雇會計嗎?我必須交稅嗎?

尼姑雇會計嗎?我必須交稅嗎?

會計可以有。相當於事業單位。

在稅收方面:

我國政府對宗教團體的免稅規定如下:

(1)國家稅務局1986年9月5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2)國家稅務局1987年9月27日發布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占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稅。"

國家稅務局的立法解釋是:“宗教寺廟占用的不動產,是指舉行宗教儀式的房屋和宗教教職人員使用的房屋。”“宗教寺廟使用的土地,是指用於舉行宗教儀式的土地和寺廟內宗教教職人員的生活用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法規選編》第壹卷第948-949、957-958頁)

(3)根據國務院宗教事務局1987號文件,佛教、道教宮觀門票收入免稅。

(四)宗教所得、捐贈所得、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信眾的布施所得,免稅。

(5)中共中央辦公廳(1985)59號文件指出,宗教團體以自養為目的,從事生產、經營、服務所取得的糧食、蔬菜、茶葉、水果、牲畜,也應免稅。

問:和尚的個人收入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中國公民的工資收入和其他勞務報酬收入(勞務收入、稿酬、演出、技術服務收入等。)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信教群眾也是國家公民,同樣有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義務。因此,宗教教職人員的個人收入達到國家法律規定的個人所得稅征收標準的,應當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佛教寺院的僧人是單資本收入(不同於工資收入),大部分寺院每人每月只繳納幾十到200到300元,所以大部分寺院的收入達不到個人所得稅征收的標準,所以大部分僧人壹般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但也有少數寺院比較富裕,支付給僧人的單筆資本已經達到甚至超過公民個人所得稅征收標準,應當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問:佛教寺廟建造寺廟等房屋進行宗教活動,是否要繳納建築稅或其他稅?

答:宗教團體(寺廟、教堂)屬於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和機構,某種意義上也屬於社會上部分信教群眾的公益性單位。國家規定用於宗教目的的房屋、土地、門票和宗教收入免稅;根據國家上述免稅規定,宗教團體或寺廟、教堂在宗教活動場所建造用於宗教目的的房屋,也應免交建築稅或其他稅。因此,佛寺修建宗教殿堂時,可以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