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如何用哲學原理建立辯證思維關系
談如何用哲學原理建立辯證思維關系,我覺得,在這裏!首先要明白的是辯證思維的關系是什麽?所謂辯證思維關系,實際上是指存在於我們頭腦或頭腦中的觀念與情感的關系,即普遍聯系、矛盾分析、階段分析、靜積、多模態掌握、命題導向借鑒與綜合掌握、實踐經驗論證與主觀固執。也就是說,如何提醒或監督壹些想法和測試自己的想法和運行思維操作之間的關系?它之所以能為我們的哲學原理所成立,是因為:我們的哲學原理告訴我們以下理由:1 .我們的世界及其事物和現象的存在往往不是獨立的,而是廣泛地共同在壹起的——尤其是我們對它們的認識,更是對那麽多現象的深入觀察,規定了它們與那個認識有關。從此!它們中的任何壹個存在並且必須依賴於其他壹些的存在,其中任何壹個的變化都會廣泛地引起許多現有的對我們的影響的變化,從而!我們不能簡單地壹廂情願地改造它們,只針對其中壹個,而不考慮其他幾個造成的影響。還有!在裏面!我們對它們的觀察和理解的總結,不能不回到我們對其結論的現象的深入考察的還原狀態,從而保證我們的總結本身是合理的——在我們總結它們的時候,對必然現象的遺漏沒有遺漏。因為,如果不是這樣,我們對它們的總結或歸納就只能是片面的,與我們對它的實際認知狀態相去甚遠。第二,我們所感知的壹切社會或自然不和諧現象的存在,總有其內在的矛盾根源。當我們能夠把握住這壹點——其內部矛盾根源的對立原因,我們就有可能把它們從不和諧變成對我們來說和諧的結果,所以!從此!我們需要用如此深刻而矛盾的方式來分析它們。第三,其中,我們這個世界的事物的發展,從而我們的認識的發展,總是呈現出壹種階段性的發展趨勢,即壹方面,它並不總是無休止地沿著壹條直線發展,而實際上,它總是在其發展過程中階段性地呈現出來,如“出現、發展、迅速發展、緩慢發展、相對停止發展——即某種實現”。另壹方面也會呈現階段性反復回歸的趨勢。也就是說,它總是定量的、定性的和否定的。從此!也告訴我們:a、我們可以分階段控制他們;b、要註意其階段性呈現和發展,以便把握預防;c,在其中我們其實有時間和精力轉化為壹些其他問題的解決,不應該在它緩慢或相對停止的發展階段繼續對它有那種情緒化的固執要求,而恰恰相反,應該懂得堅持它們,在它的階段發展和快速發展時期全心全意地把握精力和時間的投入——因勢利導的成就;等壹下。第四,因為它的發展總是先量變再質變,所以!在追求他們的過程中,要有壹個冷靜的、自我穩定的心態,不要對他們提出浮躁的要求,要懂得必要知識的積累。5.因為我們這個世界上事物的存在,在條件沒有充分發展的時候,總是可能的,現實的,這其中就包括了我們意識之外的對它們的各種可能條件的參與,所以!當我們面對它的判斷和思考時,我們必須考慮到這種情況,我們必須學會盡可能地收集可能條件的參與,並處理它的各種可能性所引起的變化。我們應該用多模態的方法來分析(掌握)它們。6.因為,其中,我們對它們(我們世界中的事物及其現象)的描述和判斷(命題)總是在壹定的條件下進行的,基於某種語言的特定語法規則,因而!它們必須是具體的,有針對性的,對我們有參考意義的,並且只在壹定的語法(語境語法)內有效,所以!從此!我們對它們的掌握應該具體而全面,這才是合理的。這個原理來自於對語言哲學的學習和思考,哈。七、關於我們的真理,他們的標準,我們的哲學認為它實際上來源於實踐經驗,所以對這種經驗的普遍聯系和普遍性的論證,簡而言之就是實踐是產生和檢驗真理的唯壹標準,所以!我們必須了解他們實踐經驗的驗證,通過對其普遍性的考察,得出其正確與否的結論。八、在我們認識的過程中,我們為什麽會有思想上的錯誤?按照我們的哲學來說,主要是我們主觀壹廂情願的固執造成的——包括浮躁和急切,導致對階段的無知,不動聲色的積累,多模態的思維,對語言環境的語法分析,所以!我們應該主觀地、固執地規範它。從此!這就是它為什麽以及如何能確立我們的辯證思維模式,對嗎?這也是我們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