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發布的《關於深化會計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初級職稱僅為助理級,初級、中級、副高級、正高級職稱依次為助理會計師、會計師、高級會計師、正高級會計師。
助理會計師是會計專業的初級職稱。取得初級會計職稱證書並具有初級會計師資格的人員,可以擔任助理會計師。
報考助理會計師(初級會計師),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原則,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沒有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有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以上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