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財務會計目標
對於財務會計目標的內涵,在會計理論界並沒有形成壹個權威的、可為學術界普遍認同的觀點,財務會計目標的研究在目前仍然處於各抒己見、尚未有定論的局面。縱觀會計理論界對財務會計目標的研究,歸納起來主要有兩大流派,即“受托責任派”和“決策有用派”。受托責任學派認為,會計的目標就是以適當的方式有效反映受托人的受托責任及其履行情況。換言之,會計應向委托人報告受托人的經營活動及其成果並以反映經營業績及其評價為中心。其依據是,資源所有者將資源的經營管理權授予受托人,同時通過相關的法規、合約和慣例等來激勵和約束受托人的行為,受托人接受委托,對資源進行有效管理和經營並通過向資源提供者如實報告資源的受托情況來解除其受托責任。受托責任學派更強調信息的可靠性,它在重視資產負債表的基礎上格外重視損益表。決策有用學派認為,會計的目標就是向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對其決策有用的信息。換言之,會計應當為現時的和潛在的投資者、信貸者和其他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利於其投資和信貸決策及其他決策的信息。其依據是,資源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後,在資本市場介入的條件下,資源所有者對受托資源有效管理的關註程度會降低,轉而更為關註所投資的企業在資本市場上的風險與報酬。決策有用學派更強調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即要求信息具有預測價值、反饋價值和及時性,更關註與企業未來現金流量有關的信息。決策有用和受托責任是互有關聯的會計目標,受托責任是實質,決策有用是形式。受托責任是會計產生和發展的根本動因,提供反映受托責任的信息是會計的根本目標。考慮中國的現實國情,中國會計目標的現實選擇應定位於決策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