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依照本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制定對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有特殊要求的行業實施國家統壹會計制度的具體辦法或者補充規定,報國務院財政部門審核批準。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制定軍隊實施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具體辦法,報國務院財政部門備案”。
這裏明確了會計制度的制定權限的三個主體的相應權限:
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
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具體辦法或者補充規定,報國務院財政部門審核批準;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制定具體辦法報國務院財政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