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會計準則科目與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區別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
1、選用範圍不同:
《小企業會計制度》適用於在境內設立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不包括以個人獨資及合夥形式設立的小企業),符合《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的小企業也可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2、會計科目設置不同:
《小企業會計制度》比《企業會計制度》少設了25個壹級科目。
原因主要有如下兩個方面:
(1)小企業經濟業務相對簡單,因此可將《企業會計制度》中的部分科目進行歸並;
(2)小企業會計核算簡化或者沒有某科目所要反映的經濟業務,從而可少設。
3、賬務處理不同:
(1)資產清查的處理不同;
(2)不計提長期資產減值準備;
(3)簡化長期投資的核算;
(4)簡化了專門借款費用的核算;
(5)簡化了融資租賃固定資產的計量;
(6)簡化了所得稅的賬務處理;
(7)其他資產核算方法的簡化;
(8)待轉資產價值核算不同。
4、財務報告方面的不同:
《小企業會計制度》只要求小企業提供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兩張基本報表,而且報表的內容比較簡單。如根據小企業業務比較簡單,有些業務發生的可能性很少的情況,刪除了若幹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