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認會計原則的原理分析
GAAP壹詞最早出現在20世紀30年代的美國,由美國會計師協會在1939年會上首次使用。普遍適應性和相當權威的支持是其公認的本質規定和基本特征。這種認可通常由授權的國家會計專業團體批準,或者由政府有關部門直接組織相應的專門機構按照壹定的程序制定、審核和頒布。公認會計原則遵循兩種基本方式:會計實務→會計實務→會計原則→公認會計原則和會計原則→公認會計原則,並逐漸從前者向後者轉變(尤其是會計準則體系不發達但試圖與主要受美國公認會計原則體系影響的國際會計準則體系接軌的國家)。)和國際化。事實上,公認會計原則是會計準則的總稱,是會計法律的繼承,也是企業會計的繼承(西方國家更多地使用“會計政策”壹詞),它們在不同國家有不同的名稱、結構、內容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