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初級會計補貼的條件
通過初級會計考試的考生需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才能獲得補貼:
(壹)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36個月)以上。
(二)2017+1年10月以來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初級會計師補貼申請流程
1.職工應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頒發之日起12個月內,到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補貼;
2、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並與失業保險信息進行比對;
3、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程序對申請進行審核後,直接發放到申請人的個人銀行賬戶或社會保障卡上。
領取初級會計補貼需要帶什麽資料?
不同地區對初級會計師領取補貼的要求不同。考生主要以當地相關部門發布的政策通知為主,攜帶相關材料辦理。以天津市寧河區政府的回復通知為例,需要攜帶的信息如下:
1.在天津繳納社會保險的個人證明:
2.由單位法人簽署、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載並加蓋單位公章的《失業保險補貼幫助企業穩崗申請表》兩份;
3.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個人工商銀行卡復印件;
4、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打印截圖,在人事考試中心網全國聯網系統中查看壹頁內容。
特別是申請補貼的申請人需要是在職的,需要從申請之日起連續繳納失業保險滿三年,也可以到人社局就業訓練科202室申請。以上只是領取天津市相關管理部門頒發的初級會計證補貼需要準備的材料。考生可以密切關註地方部門的政策通知,及時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