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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增值稅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增值稅是日常工作中最常見的,增值稅的繳納需要先預提,月底再結轉。那麽繳納增值稅的會計分錄應該怎麽做呢?

支付增值稅的會計分錄

1.繪圖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增值稅)

貸款:應交稅費-未付增值稅

2.下個月付款時:

借:應交稅費-未付增值稅

貸款:銀行存款

3.如果是上個月交的稅,上個月交的時候: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費)

貸款:銀行存款

4.月末結轉時:

借:應交稅費-未付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費)

應納稅額是多少?

應交稅金是指企業根據壹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和實現的利潤,按照現行稅法的規定,應繳納的各種稅金。

應繳納的稅款包括: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耕地占用稅等企業依法繳納的稅款,以及企業在上繳國家前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企業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履行納稅義務,依法繳納經營所得的各種稅費。這些應繳納的稅費應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確認和計提,在繳納前暫時留在企業,形成壹項負債(應上繳國家但尚未上繳的稅費)。企業應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概括反映各項稅費的繳納情況,並根據應交稅費項目進行明細核算。本科目貸方登記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借方登記已繳納的各種稅費,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繳納的稅費;期末,如果借方余額反映多繳或未抵扣的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