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合使用企業會計制度
應該使用
民間非營利組織
為規範民間非營利組織的會計行為,提高其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財政部制定並頒布了《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自2005年6月5438+10月1日起實施。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第八章和第七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