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利潤最大化財務目標的評價
利潤最大化的財務目標是西方微觀經濟學的理論基礎,西方經濟學家以邊際收入等於邊際成本來確定企業的產銷量,使企業利潤達到最大化,並以利潤最大化來分析和評價企業的業績。
利潤最大化的財務目標的優點是:它強調了資本的有效利用,可以用這個指標來衡量企業是如何理性增長的,同時在實務中它容易被人理解操作性也很強。它的缺點是:利潤最大化容易導致企業片面的追求短期效益而忽視長遠的發展;它忽視了企業每天都要面臨的兩大因素:不確定性和時間價值;還是最重要的壹點是,利潤最大花忽視了成本的投入與利潤的比例關系。
(2) 股東價值最大化財務目標的評價
股東價值最大化的理論依據是資本的強權理論和股東利益與社會利益相統壹理論。資本強權理論認為,資本的專用性,非流動性,稀缺性和信號顯示功能等,決定了企業的“剩余控制勸”或所有權天然的歸資本所有者所有,“資本雇傭勞動”是最合理的企業制度,因此企業的財務自然也應當以股東利益為基本取向。股東利益與社會利益相統壹的理論認為,最大限度的為股東賺取錢,就能極大的增進社會福利
股東價值最大化財務目標的優點是:它考慮了貨幣的時間價值和風險報酬;它註重企業利益的長遠性;它和企業的價值最大化有壹定的壹致性。它的缺點是:隨著產權的交易,股東憑借自己的有利地位侵犯其他利益主體的行為時有發生,平等保護各產權主體利益的要求則不容質疑,股東價值最大化的財務目標從經濟學和社會學的角度來說都是不負責任的,也不符合商業道德原則,因為它忽略了利益相關人的重要性。
(3) 利益相關者價值最大化財務目標的評價
利益相關者價值最大化的財務目標觀點是以***同所有權理論,托管理論和公司社會責任理論為理論基礎的。它的優點是:它考慮了與企業相關者的利益並要求其最大化;它提出了擁有專用資源的利益相關者的博弈的觀點,強調各種專用資源結合在壹起才能產生生產力,給企業帶來相對持久的組織租金。它的缺點是:它考慮的是如何均衡和協調利益分配關系,但這完全取決於契約的安排和各利益相關方在契約簽訂過程中的博弈,而這取決於各方對企業價值貢獻的大小。但這種過程只是企業正常經營過程的壹小部分,而財務管理目標是企業經營的指導方針,所以將其作為目標來對待,顯然不太合適。
(4)從利潤最大化、股東價值最大化到利益相關者最大化,我們可以看出推動財務目標理論發展的兩條線索:壹是財務管理目標理論本身的缺陷性——這是推動財務管理目標理論發展的內在因素,二是產權制度及其發展——這是推動財務管理目標理論發展的外在因素。
當前學術界比較認可的企業財務目標是企業價值最大化,企業價值最大化更能體現企業主體的特征和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較股東價值最大化更為合理。企業價值最大化不再是只體現股東的利益,而是體現企業整體的利益,是利益相關者總體利益的最大化。企業價值不僅包括債權價值,股權價值,還有人力資本價值,商益等。
但是企業價值最大化和股東價值最大化以及利潤最大化的提法是壹種極端化的表述,帶有濃厚的單邊治理的色彩,在企業多邊治理的情況下,即不利於財務理論的研究,也不利於以此目標指導實務,這主要表現在:
(1) 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使股東不可能追求到利益或價值的最大化
在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現代企業中,由於股東對經營者的授權越來越大和股權的日益分散化,這就使得所有者與經營者的目標的不壹致,有時甚至背道而馳,產生代理人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從而降低了所有者利益的實現程度。所以“這種企業追求的目標,不過是保持能使股東滿意的,可以接受的最低限度的投資回報”。(La Baumol, 1967)
(2) 經營者受到外界的幹擾和自身的約束,也缺乏實現股東或企業價值最大的激勵
經營者不會為了得到較少的收益而承擔較多的奉獻,他們希望得到更多的報酬和收益,而承擔較小的奉獻,所以經營者常常為了尋求進行擴大規模,分散風險投資甚至接受資本預期收益率很低的項目,這樣就會導致企業價值比它應有的小的多。
(3) 產權殘缺使企業利益相關者追求自身利益時受到限制,最終不能實現利益最大化
根據產權理論,產權是包括專用資源的所有權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等壹系列權利在內的總和,當專用性資源的所有者將其所有的專用性資源投入企業並想從企業中獲利時,必須將壹部分產權 界定給企業形成利益相關者。從而使無論是所有者還是企業都享有部分產權,形成不完全產權,即產權殘缺。由於受到權利的限制,人們的行為必將發生變化。所以利益相關各方會互相制約和限制,從而不能實現最大化的目標。
(三)關於財務目標的進壹步研究
(1) 不同的企業性質有不同的財務目標
企業性質不同,財務目標會有所差異,比如說國有企業的財務目標應把相關者利益最大化作為財務管理的目標。理由是:國有資產的所有者不是以單純的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為目標的,其利益目標是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同時還要考慮社會的公平和正義。如社會公平分配,保障職工權益等,甚至還有國家權益的保護等;另外以相關利益者最大化為目標還可以充分發揮各方的積極性,加強監督和制約,尤其是職工、債權人、小股東的監督有助於降低國有資產多級代理鏈中的監督成本。(劉宏,2000)而民營企業或外資企業則壹般將所有者或股東的價值最大化作為財務目標。所以筆者認為財務目標因企業性質的不同而不同,籠統的講企業的財務目標應該是什麽最大化是不對的。此外企業的規模和企業的生命周期也會對財務目標的確定產生重要影響。
(2)財務目標和企業目標的關系
企業作為壹個經濟組織有特定的目標,企業目標可以分為經濟目標和非經濟目標。經濟目標就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非經濟目標主要是企業應盡的社會責任。所以財務目標屬於企業目標中的經濟目標,而不屬於非經濟目標。財務目標的實現需要資金在不斷的轉換與交換中實現增值而實現,而財務活動也是壹種管理資金運動的活動。由此可見財務目標是企業經濟目標的壹部分,雖然財務目標在企業的經濟目標占主導,但財務目標不能代替企業目標。所以筆者認為財務目標應與企業的經濟目標保持壹致,同時它也受到企業非經濟目標的影響。財務管理作為壹種價值管理,應當維護企業財務狀況最優化,這是實現財務目標的前提和保證。
通過上述分析,筆者認為財務目標應分為總體財務目標和具體財務目標,總體財務目標應著眼於企業的長期利益 ,以企業的可持續增長為目標。由於企業的情況各不相同,在企業的相關利益各方博弈過程中,就可能出現不同的企業有不同的財務目標。所以筆者認為總體財務目標會因企業的不同而不同。但它們的***性在於總體財務目標都應註重企業的長期利益;而具體的財務目標則應該是財務成果最大化,財務狀況最優。理由是無論企業的性質如何和規模大小或者處於什麽樣的發展階段,只有財務成果實現最大化,財務狀況最優才能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或者經濟效益最大化的企業目標。所以具體的財務目標是實現企業總體財務目標的前提和保證;而總體財務目標則是具體財務目標的必然結果。只有實現了具體的財務目標,才能實現總體的財務目標;具體的財務目標的特點在於它的具體性、可理解性、可操作性。而總體的財務目標的特點在於它的整體性、前瞻性。
筆者認為將財務目標分為總體的財務目標和具體的財務目標,可以使企業兼顧企業的短期和長期利益。具體的財務目標更多的體現了財務管理工作本身的特點,而總體的財務目標則是企業各方利益協調的結果。
長期以來,有關學者從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多種多樣的財務目標。這壹問題壹直是理論界壹個頗有爭議的問題。筆者認為將財務目標分為總體財務目標和具體的財務目標可以在很大程度解決這壹有爭議的問題。原因是企業根據自己的不同情況、經過各方協調確定的應該是總體的財務目標,所以總體的財務目標可能是股東價值最大化,也可能是相關利益者最大化,或者是其他。
從總體財務目標來講,沒有絕對統壹的標準企業應該有什麽樣的財務目標,它具有可選擇性。總體的財務目標應與企業的經濟目標保持壹致,為企業的發展戰略服務。而具體的財務目標只能是財務成果最大化,財務狀況最優。理由是:這是由財務管理工作本身的特點決定的,同時只有實現具體的財務目標,企業的總體財務目標才能實現。所以從具體的財務目標角度來講,財務目標具有不可選擇性,只能是財務成果最大化,財務狀況最優。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財務目標分為總體財務目標和具體的財務目標有助於企業更好的實現企業的發展戰略和企業目標,有著重大的理論與現實意義。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