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有關人民團體,有關企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衛生局:為了適應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需要,加強醫療收費票據使用管理,強化醫療收入監督檢查,有效防治虛假醫療票據,規範醫療收費行為,根據《中***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以及國家有關醫療衛生機構財務、會計和財政票據管理制度相關規定,我們制定了《醫療收費票據使用管理辦法》,現印發給妳們,請遵照執行。
2、本辦法所稱醫療機構,包括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和其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是指各級各類獨立核算的公立醫院和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其中,公立醫院包括綜合醫院、中醫院、專科醫院、門診部(所)、療養院,以及具有醫療救治資質和功能的急救中心、婦幼保健院(所、站)等公***衛生機構;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政府舉辦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等。其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實行鄉村衛生服務壹體化管理的村級衛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