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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日常實務-2022中級會計師考試(1-25)

經濟法日常實務-2022年中級會計師考試

1.劉某受趙某委托立遺囑,劉某的代理行為無效。( )

2.根據仲裁法的規定,當事人申請仲裁後,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仲裁庭應當作出裁決,終止仲裁程序。( )

3.行為人和相對人作出的具有虛假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

4.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如果當事人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了附條件的實現,則視為條件已經實現。( )

5.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實施。( )

《參考答案及分析》

1.答案?。解析:根據法律規定或者雙方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如立遺囑、結婚登記、收養子女等。,不得代理;如果我不親自執行,我將認為該法案無效。

2.答案?。解析: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作出裁決,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請。

3.答案?。

4.答案?。

5.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