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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會計準則下是否應該計提印花稅?

法律分析:印花稅不需要計提。計算支付時,相關會計分錄如下:借:稅金及附加-印花稅,貸:銀行存款。不需要計提的稅種有契稅、車輛購置稅、耕地占用稅。這些稅費都是直接繳納時入賬的,不需要提前計提。處理同樣的長期事務不需要交稅。印花稅需要累計。年末為了按照配比原則計入當年損益,應計提印花稅,否則第二年的企業所得稅作為跨期費用增加。稅費: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後,“營業稅及附加”名稱調整為“稅費”。指企業經營活動中應承擔的相關稅費,但不包括稅收所得稅和增值稅。月底之後,這個賬戶應該沒有余額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九條。各單位必須根據實際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任何單位不得利用虛假的經濟業務事項或者資料進行會計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