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記賬是指會計咨詢機構、服務機構和其他組織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接受獨立核算單位的委托,代為辦理記賬、核算和報銷業務的壹種社會會計服務活動。
代理記賬的主體是經批準設立的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包括會計師事務所、代理記賬公司及其他具有代理記賬資格的中介機構。
應用條件
1,至少有3名持有會計證的全職員工,同時可以聘用壹定數量的同等條件的兼職員工;
2.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必須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3.有健全的簿記業務規範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4.該機構的設立應當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