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系統的適應性,也就是說功能結構劃分要使整個計算機化信息系統具有適應性;
二是高內聚低耦合,即把密切相關的功能放在壹個子系統中;
第三是可靠性,即模塊的劃分要有助於提出要求,即不能脫離會計和財務管理基本流程的要求和習慣;
第四,模塊的通用性和劃分。
會計信息系統根據功能和管理層次的不同還可以包括會計交易處理系統、會計管理信息系統和會計決策支持系統。
會計交易處理系統-初級管理(會計類型,部門級)
會計管理信息系統-中級管理(管理層、企業級或部門級)
會計決策支持系統──高級管理(管理層、企業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