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
成本),
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或者已經宣告發放,但是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借記“應收股利(利息)”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債券票面利率計算利息時,借記“應收股利(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三)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與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變動)之間的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同時,將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轉入投資收益,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例題
:07年2月21日,甲公司購入壹批債券,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進行管理和核算,買入價235
000元,其中含5
000元已經到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另
外發生相關稅費4200元,均以銀行存款支付。07年2月28日該債券的市價為237
000元。07年3月21日收到5
000元利息。07年4月5日甲公司將該債券出
售,扣除相關稅費後,實際收到237
800元存入銀行。
會計分錄如下:
2月21日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230
000
投資收益
4
200
應收利息
5
000
貸:銀行存款
239
200
2月28日
期末公允價值增加:237
000-230
000=7000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7
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7
000
3月12日
借:銀行存款
5
000
貸:應收利息
5
000
4月5日
實收款=237
800
賬面價值=230
000+7
000=237
000
實收款高於賬面價值=237
800-237
000=800
借:銀行存款
237
8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230
000
——公允價值變動
7
000
投資收益
800
同時: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7
000
貸:投資收益
7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