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債券的發行方式分類,可分為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
公募債券是指向社會公開發行,任何投資者均可購買的債券,向不特定的多數投資者公開募集的債券,它可以在證券市場上轉讓。它與私募債券相對應。
公募債券是指按法定手續,經證券主管機構批準在市場上公開發行的債券。這種債券的認購者可以是社會上的任何人。發行者壹般有較高的信譽,而發行公募債券又有助於提高發行者的信用度。除政府機構、地方公***團體外,壹般私營企業必須符合規定的條件才能發行公募債券。由於發行對象是不特定的廣泛分散的投資者,因而要求發行者必須遵守信息公開制度,向投資者提供各種財務報表和資料,並向證券主管部門提交有價證券申報書,以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私募債券概述
私募債券是指向與發行者有特定關系的少數投資者募集的債券,其發行和轉讓均有壹定的局限性。私募債券的發行手續簡單,壹般不能在證券市場上交易。它與公募債券相對應。
公募債券與私募債券在歐洲市場上區分並不明顯,可是在美國與日本的債券市場上,這種區分是很嚴格的,並且也是非常重要的。在日本發行公募債券時,必須向有關部門提交《有價證券申報書》,並且在新債券發行後的每個會計年度還要向日本政府提交壹份反映債券發行國有關情況的報告書。在美國,在發行公募債券時必須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登記申報書》,其目的是向社會上廣泛的投資者提供有關債券的情況及其發行者的資料,以便於投資者監督和審評,從而更好地維護投資者的利益。
私募債券的發行相對公募而言有壹定的限制條件,私募的對象是有限數量的專業投資機構,如銀行、信托公司、保險公司和各種基金會等。壹般發行市場所在國的證券監管機構對私募的對象在數量上並不作明確的規定,但在日本則規定為不超過50家。這些專業投資的投資機構壹般都擁有經驗豐富的專家,對債券及其發行者具有充分調查研究的能力,加上發行人與投資者相互都比較熟悉,所以沒有公開展示的要求,即私募發行不采取公開制度。購買私募債券的目的壹般不是為了轉手倒買,只是作為金融資產而保留。日本對私募債券的轉賣有壹定的規定,即在發行後兩年之內不能轉讓,即使轉讓,也僅限於轉讓給同行業的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