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計提減值準備的賬務處理
借: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
貸:存貨跌價準備
減值因素消失後:
借:存貨跌價準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
什麽是資產減值損失?
資產減值損失是指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經過對資產的測試,判斷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而計提資產減值損失準備所確認的相應損失。
“資產減值損失”賬戶屬於損益類賬戶,借方代表損失的增加,貸方代表損失的減少,並且應當按照資產減值損失的項目進行明細核算。期末,應將“資產減值損失”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該科目應無余額。
應該註意的是:資產減值損失壹經確認,在以後的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存貨跌價準備怎麽理解?
存貨跌價準備是指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終了,遇到壹些原因,包括但不僅限於如存貨遭受毀損、全部或部分陳舊過時或銷售價格低於成本等,使存貨成本不可以收回的部分,應按單個存貨項目的成本高於其可變現凈值的差額提取,並計入存貨跌價損失。
“存貨跌價準備”賬戶屬於資產類賬戶,其在貸方表示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意思是準備的增加;在借方表示準備的減少,期末存貨的可變現凈值增加了,需要轉回已計提的準備,沖減資產減值損失或者存貨處置以後結轉存貨跌價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