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市鎮位於黎平縣北部,鎮所在地敖市距縣城34公裏。東靠本縣高屯鎮,距黎平飛機場12公裏,西南與本縣羅裏鄉相連,北與錦屏縣隆裏鄉、啟蒙鎮接壤,距隆裏文化古城4公裏,離三板溪電站40公裏,是鄰近兩縣六鄉鎮(本縣的敖市、高屯、羅裏、錦屏縣的隆裏、新化、啟蒙等鄉鎮)的交界中心地,202省道黎錦公路貫穿敖市全境;縣內經濟循環道孟敖鑲邊公路連接羅裏、孟彥、尚重等六個鄉鎮,黎平機場至劍河展架接65號高速公路經過敖市的三板溪庫區三級油路正在修建之中,另有四級公路與錦屏縣新化鄉、啟蒙鎮等鄰近鄉鎮相連。境內秦溪村有現存古塔兩座(白塔、文筆塔)是貴州省珍稀古塔之壹,該村有保存較完好的明清時期特色的古民居。
敖市鎮國土面積96平方公裏,***有耕地面積9364畝,人均耕地0.6畝。現有13個行政村,1個居委會,96個村民小組,總人口14298人,3490戶,其中農業人口13794人,非農業人口504人。有漢、侗、苗等民族聚居。人口居住密集,村寨多在公路沿線。 為進壹步加強村級幹部黨風廉政建設和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敖市鎮村級財務審計堅持“四個公開”,夯實村級換屆工作基礎。
壹、公開內容規範。審計前,該鎮就出臺有關審計制度,規定各村會計憑證、各項資金及資產的管理、各種承包金、租金、征用土地補償費和其他收入、離任經濟責任和涉農負擔等幾個方面情況必須進行審計,以便幹部群眾對審計範圍有具體了解。
二、公開審計標準。壹是根據各村提供的帳冊進行核查,重點核查帳薄是否齊全、帳目是否平衡等情況;二是根據各村提供的原始憑證進行逐票調查核實;三是根據帳面余額,清點庫存現金、庫存物資和固定資產數量,以達到帳實相符;四是對涉及工程項目、土地征用補償費使用情況,逐項單獨審計;五是對因村會計更換導致帳務處理斷頭等情況,分段審計,搞好帳目銜接,以便群眾進行跟蹤監督。
三、公開方法規範。對村級的財務收支,堅持民主理財在前,核實公開在後,由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後,確認合理無誤再公開。
四、公開審計結果。及時將各村(居)財務審計結果向村民公開,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增強村級班子在群眾中的信任度和支持度。目前已對審計後的99萬余元進行了張榜公開。同時,該審計結果也將作為鎮黨委選拔任用村級幹部的重要依據,真正把廉潔自律、真抓實幹、具有創新精神的優秀人才選進村兩委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