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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及其作用

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包括:會計主體假設、持續經營假設、會計分期假設、貨幣計量假設。

會計核算的作用:

會計主體假設強調會計核算和監督的範圍內容應當是壹個實行獨立核算的組織單位的經濟活動,它明確了會計工作的空間範圍,將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等工作嚴格界定在壹個獨立核算的經濟實體之內。

持續經營假設界定了會計工作的時間範圍,強調會計主體的核算工作,應當立足於企業能夠以既定的經營方針和經營目標持續經營下去,在可以預見的將來不會發生破產清算。

會計分期假設在持續經營假設的基礎上,將會計主體的生產經營過程人為地劃分為較短的、等間距的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定期考核並報告其經營成果。這壹假設有利於及時發現和解決企業經營活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不斷改善經營管理。

貨幣計量假設明確了會計核算的計量尺度和計量條件,要求在會計核算中,以價值不變的貨幣作為計量單位,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會計主體經營活動及其成果。

法律依據

《稅收會計制度》

第二十三條 稅收會計記賬憑證是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單加以歸類整理編制,確定會計分錄作為登記會計總賬及其明細賬的依據(其式樣見附件)。記賬憑證的編制要求如下:

1.必須以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單為依據,按每壹項稅收業務或同類稅收業務匯總填制,不得把不同類型的稅收業務合並填在壹張記賬憑證上。

2.編制要及時,要按稅收業務發生日期及時填制,不得無順序地編制。

3.總賬科目和二級明細科目必須填寫全稱,不得只填代碼不填名稱或簡化科目名稱。

4.科目對應關系要清楚,會計分錄只能壹借壹貸或壹借多貸、壹貸多借,不得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5.記賬憑證應按業務發生日期的順序按月連續編號。

6.每份記賬憑證要註明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並連同原始憑證及時整理,裝訂整齊。如果原始憑證需要另外保管或幾種不同業務***用壹張原始憑證的,必須在摘要欄加註說明,以備查找。

第二十五條 會計賬簿是以會計憑證為依據,按照會計科目,運用會計賬戶形式,全面、系統和連續地記錄稅收資金活動情況的簿籍。它是編制會計報表的主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