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考試科目包括職業能力測試、綜合應用能力和專業科目。具體檢查內容如下:
1,工作測試
綜合應用能力是主觀題,類似公務員考試《申論》;特別是綜合應用能力(A類)經常被稱為小應用。題型、考察方式、答題方式與公務員考試相同,但題量壹般比公務員考試少壹兩道。
2.綜合應對
職業能力測試簡稱職測,題型和考察方法與公務員考試的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簡稱行測)基本相同。因為事業單位不是政府行政機關,所以考試科目名稱去掉了行政二字。
事業單位考試中的“職業能力測試”和公務員考試中的“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只有區別,考試內容基本相同,涵蓋數量關系、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數據分析、常識判斷等。
3.專業科目
專業科目不僅指參加公考,還包括參加專業課的加試。如果報考的崗位是特殊崗位(如法律、會計、醫生等相關崗位),招聘單位壹般會在崗位表中註明是否需要參加相關專業知識考試。但並不是所有的職位都需要專業科目考試,這取決於招聘單位在招聘公告和職位表中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