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每年都要年檢,年檢是通過繼續教育這種形式完成的。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繼續教育流程
壹、辦理事項: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及年檢。
二、辦理條件: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會計人員。
三、辦理程序:持證人員報名→市財政局受理並登記→集中培訓→依據培訓內容考試→考試成績合格完成年度繼續教育培訓→會計從業資格證年檢。
四、需提交材料:會計從業資格證會計人員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培訓(面授)的時間不得少於24小時。通過網上也可以參加繼續教育。會計證都需要年檢!會計每年都需要年檢,如果本年忘記年檢,明年可以壹次檢兩年,但必須年檢否則會計證會失效的。
擴展資料:
年檢:
翻看妳的會計證,上面有有效期,在有效期之前去地方財政局辦理即可。如果妳的會計證沒有有效期,請咨詢妳們當地財政局,有可能妳那裏取消年檢了。對於取消年檢的地方,要關註壹下財政局的網站,遇到換證、資格延續的時候財政局會發通知。
繼續教育: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對象是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繼續教育的形式多樣,會計人員可以自願選擇參加不同的繼續教育形式。
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采取學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得少於24學分。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第十八條 會計人員參加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繼續教育形式,繼續教育學分計量標準如下:
(壹)參加繼續教育管理部門組織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師資培訓、會計脫產培訓、遠程網絡化會計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每學時折算為1學分;
(二)參加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公布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組織的會計脫產培訓、遠程網絡化會計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每學時折算為1學分;
(三)參加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公布的會計人員所在單位組織的會計脫產培訓、遠程網絡化會計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每學時折算為1學分;
(四)參加財政部組織的全國會計領軍人才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每學時折算為1學分;
(五)參加財政部組織的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每學時折算為1學分;
(六)參加省級財政部門、中央主管單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組織的高端會計人才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每學時折算為1學分;
(七)參加中國註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培訓,經所屬註冊會計師協會確認的,每學時折算為1學分。
第十九條 會計人員參加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繼續教育形式,繼續教育學分計量標準如下:
(壹)參加財政部組織的全國會計領軍人才考試,以及省級財政部門、中央主管單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組織的高端會計人才考試,被錄取的,折算為24學分;
(二)參加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及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註冊稅務師考試,每通過壹科考試,折算為24學分;
(三)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會計類專科以上學位學歷教育,通過當年度壹個學習科目考試或考核的,折算為24學分;
(四)獨立承擔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或其認可的會計學術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課題結項的,每項研究課題折算為24學分;與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項研究課題的第壹作者折算為24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2學分;
(五)獨立在有國內統壹刊號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的,每篇論文折算為24學分;與他人合作發表的,每篇論文的第壹作者折算為24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2學分;
(六)獨立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的,每本會計類書籍折算為24學分;與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會計類書籍的第壹作者折算為24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2學分;
(七)參加省級以上財政部門、中央主管單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組織或其認可的會計類知識大賽,成績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為24學分。
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均在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下年度。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會計證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