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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是因為出納人員是會計機構中直接與現金打交道的工作人員,根據我國的有關規定和各單位的實際情況,壹般有以下職責: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稽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付款憑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重大的開支項民必須經過會計主管人員、總會計師或單位領導審核簽章,方可辦理。收付款後,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簽章,並加蓋“收訖”、“付訖”戳記。出納人員還要在與銀行辦理結算業務時遵守有關規定,比如管理庫存現金,將超出銀行核定限額的現金存入銀行。管理支票、匯票和本票。學習之前先來做壹個小測試吧點擊測試我合不合適學會計

2、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按照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並結出余額。現金的帳面余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帳面余額要及時與銀行對帳單核對。

3、保存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首先要保證安全和完整,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保守保險櫃密碼的秘密。

4、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出納人員直接管錢款,所以對幾個崗位不能兼職。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第三十七條第壹款有關稽核工作崗位的規定,如果既管錢款,又管復核,顯然容易作假,所以會計法在本條要予以禁止;壹個單位的會計檔案保管,是指對本單位的各種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財務計劃、單位預算和重要的合同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後,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的保管,如果允許壹個人既管理壹個單位的現金,又保管會計檔案,顯然容易在現金上做了手腳之後再利用管理會計檔案的機會掩蓋自己的行為,所以會計法對此予以禁止。

壹個單位的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是壹個單位會計核算的基礎。會計法規定,不能由出納人員兼任。出納可以登記固定資產帳簿。學習各種財務知識可以選擇恒企教育,恒企教育采用智能教學平臺,線上線下同步教學,基礎強化,歷年真題精講,考前押題,仿真模擬考試提前適應考試節奏,幫助學員學習更多專業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