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次性出售多年的樹木:應按種植年限設置生產成本明細賬。收獲後,應根據各年累計生產成本計算產品成本。生產成本-(-明細項目實際上是根據成本設置的,如種子費、種苗費、肥料費、工資等。).(年度會計)
2.多次收獲的宿根樹:在生產之前,成本就是往年的成本,包括種植前的準備和每年的投入。這部分費用,如果樹木種類較多,要在收獲後的樹木中分攤。因此,本年收獲的產品成本應包括本年發生的所有生產成本和本年以前年度費用的分攤。請註意,分配的分母是林產品的總產量。科目:生產成本-(-明細項目實際上是根據成本設置的,如種子費、種苗費、肥料費、工資等。).(年度會計)
3、林產品生產成本核算對象是每壹種或每壹類林產品,主要林產品應單獨設立生產成本賬戶,次要林產品可合並設立生產成本賬戶進行核算。
4.景觀工程可以按項目設置產品工單來歸集產品成本,相對簡單。
以上方法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