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會計崗位的設置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與本單位業務活動的規模、特點和管理要求相適應。因此,會計崗位可以壹人、多人、多人配備。
2.會計崗位設置應符合內部牽制制度的要求。
內部牽制制度(資金賬戶管理制度)任何涉及付款、財務收款、支付、結算、登記的工作,都必須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共同辦理,才能起到相互牽制的作用,是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要求出納不得負責審計、保管會計檔案、登記收入、費用、債權債務(代替所使用的記賬工作)。出納以外的人員不得管理現金、有價證券和票據。
3.會計人員的崗位要有計劃地輪換,這有助於會計人員充分熟悉業務,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4.建立崗位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