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報名條件,申請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核實。應在規定期限內持學歷證書、身份證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報名表》到當地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設置的報名地點報名。審核通過後,發放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中央和國務院部門及其直屬單位的人員參加考試,實行屬地管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