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人員如何處理服務與監督的關系?
眾所周知,審計監督與服務的關系是辯證統壹的。審計的表現形式是監督,目的是服務。只有將二者緊密結合,才能有效發揮審計監督的重要作用。筆者就審計工作中如何處理審計監督與服務的關系談壹些粗淺的認識。第壹,做好審計監督服務的導向,圍繞企業整體發展開展工作為企業服務是內部審計的目的,這也是審計部門的性質和任務所決定的。要做好內部審計,首先要突破內部審計單純監督的思維模式。要認識到內部審計不同於國家審計和社會審計,在獨立性、審計權限、審計方法等方面都有很大差異;其次,內部審計是在企業領導的指示下進行的。如果妳假裝是監督者,只是簡單地行使監督的職責,內部審計就很難在企業內部發揮作用,也很難得到領導的理解和支持。第三,單壹的審計監督職能不能充分體現內部審計的特點,也不能滿足企業管理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