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計具有監督、評價和控制功能。這三個功能主要是考察壹個行業內部經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率性。內部審計工作的內容和重點是三者之間的橋梁和紐帶。內部審計如何更好地發揮其在保險業治理中的職能作用?我認為應該重點關註以下幾個方面:
壹是加強保險業內部財務收支審計,推進治理。
內部審計實施的財務收支審計,是對本部門、本單位及其所屬部門和單位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監督。保險業內部財務收支審計應當重點對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財務收支和損益進行審計監督。通過財務收支真實性審計,真實反映保險業的經營活動和經濟事項,為行業正確決策和改進管理提供重要依據。同時,為財務收支真實性審計,也為經濟效益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和專項審計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眾所周知,由於內部審計是在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的領導下進行的,因此不可避免地受到單位和部門利益的影響。在利益的驅動下,保險業的財務收支活動可能存在兩種問題:壹種是操縱收益,或者以虛假收益和真實損失誇大業績,或者以虛假收益在保險業隱藏財富。當然,這是壹種極端的傾向,平穩操縱利潤的更為常見;二是制造假保單、假保費、假存款、假理賠、假利潤、假發票、假報表、假費用、小金庫等手段,使保險業資金遭受損失。因此,保險業內部審計要想達到財務收支審計監督的目的,就必須做好檢查、驗證、評價和披露工作。具體來說,首先是要正宗。真實性主要反映保險業各類經營活動是否存在,各類業務和財務信息是否真實反映客觀存在的經營活動,是否存在弄虛作假、捏造和隱瞞真實情況的問題。通過真實性審計,可以及時發現和糾正舞弊行為,保證經營活動和財務信息的客觀公正;二是要正確。主要反映保險業各項經營活動的業務和財務數據是否完整、正確,是否存在錯誤或不足,如各種憑證和賬簿所報的余額關系、勾對關系是否正確,收入、成本、利潤的計算是否正確等。通過審計,及時發現和糾正技術錯誤,糾正和發現舞弊,保證財務信息的正確性;三是實現合規。主要反映分支機構保險業各項經營活動是否符合《保險業務操作規程》等財務規章制度的要求,是否存在高收費、高回報、高理賠等違規操作和違規行為。通過這次審計,可以發現和糾正偏離業務操作規程、財務規章制度和紀律的問題,及時揭露各種違規行為,嚴格執行有關規章制度和紀律;第四是實現合法性。主要反映保險業的經營活動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規定,是否存在吃票、代付、洗錢等違法犯罪問題。通過這次審計,可以發現和揭示背離法律和政策的問題,揭露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保障保險市場正常運行秩序;五是要安全。主要反映分支機構保險業資產是否安全完整,是否存在風險和損失。通過這次審計,要揭露和糾正承保理賠、資金運用和財務收支中的各種弊端和違規操作,防範和打擊侵害保險業資產權益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切實保障保險業資產和收入的安全完整;六是要有效。主要反映保險業的經營活動是否具有良好的經營效益,是否存在虛盈實虧的現象。通過此次審計,促進分支保險業改善經營管理,不斷發展新業務,開源節流,提高經濟效益。
二、積極開展經濟效益審計,促進效益治理。
隨著保險市場主體的增加,保險市場的競爭將會加劇。因此,質量和效益將成為保險企業管理的目標,成為其發展和生存的關鍵問題。企業為了生存,最重要的經營目標是經營效率最大化。為了實現這壹點,保險業必須處理好國家、保險業和個人利益之間的關系。要實現其運行效率最大化的目標,就必須全面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完善各項制度,處理好合法性與合理性的關系。保險行業內部審計人員熟悉業務和財務情況,直接深入保險行業檢查業務、財務實務規則和各項業務操作制度,及時獲取相關數據和信息,可以為本單位的管理者進行決策提供客觀、真實、可靠的依據,為提高本單位的管理和經營效率起到良好的參謀和助手作用。開展經濟效益審計,可以促進保險管理,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從促進保險經營方面開展經濟效益審計,主要是通過對保險業經營理念、財務收支、承保質量、理賠質量、防災防損、服務質量、數據質量、營銷渠道等方面的檢查、分析和評價。,提出提高經濟效益的建議、意見和管理措施。開展經濟效益審計,完善內部控制機制,評價內部控制制度,發現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管理建議,以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經濟效益。
三、積極開展內部控制評審,推進治理體系建設。
內部控制制度是指保險業通過制定和實施系統的政策、程序和措施,有效識別、評估、控制、監測和改善風險,以實現經營目標,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確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提高組織運行的效率和效果的動態過程和機制。是保險業治理的目的,內部控制審查是獨立審查、測試、分析和評價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建設、實施和運行的系統性活動。為了做好內部控制評審,達到保險業治理的目的,需要註意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實施測試分析和評價必須重視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根據COSO委員會發布的《內部控制總體框架》,保險業使用內部控制評價表對內部控制的情況進行審查,包括控制環境、風險識別和評估、內部控制措施、信息和溝通監控。根據五要素,基層保險業內部控制引出八項具體內容:(1)控制環境,(2)財務會計控制措施,(3)財產物資控制措施,(4)貨幣資金控制措施,(5)承保業務控制措施,(6)理賠/客服管理業務控制措施,(7)文件管理控制措施。因此,內部審計控制系統可以通過測試上述內部控制評價表的內容,對內部控制系統進行測試、分析和評價。另壹方面,通過測試發現管理上的漏洞,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合理健全,內部控制的關鍵點是否完整準確,針對內部控制的薄弱點和失控點提出改進措施。
第二,必須重視對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實施測試分析和評價。為了深入調查和了解內部控制的整體情況,促進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實施,更準確地把握內部控制評價體系的控制點,需要做好以下工作:壹是需要對控制環境有壹個全面的了解,主要是管理部門和管理者對內部控制重要性的態度和意識;其次,掌握風險識別和評估的方法,同時了解風險管理部門的風險管理程度和流程;第三,全面了解控制措施,為識別控制點打下良好的基礎;四是要全面抓好信息平臺的建設和運營;第五,要知道各節點采取的監督手段的主要類型和調整內控的方式方法。
第三,測試分析和評價的實施必須註意內部控制系統的科學性。內部審計通過對內部控制評價體系的關鍵控制點進行測試和評價,可以清楚地了解內部控制的制約程度和各控制環節的作用,以及管理效果的程度。為了準確測試內部控制評價體系的關鍵控制點,還必須註意科學性:壹是內部控制制度在制定時是否公開,即保險行業的各項經營管理活動是否納入內部控制範圍。二是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和布局的合理性。內部控制制度已經成為保險行業從業人員的行為準則,不得淩駕於其之上或之外。三是內控程序是否規範,能否防患於未然。第四是控制職能是否劃分清楚。五是人員之間的分工和牽制是否恰當。第六,建立內部審計制度,有效開通投訴渠道,註重實際調查,快速反饋信息。第七,及時修訂和補充內部控制的政策法規。第八,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是否符合成本效益原則。
內部審計還可以通過創造和促進行業文化建設,在保險業治理中發揮積極作用。
總之,內部審計在保險業治理過程中發揮其積極作用的方式方法更多了。要實現保險業治理的目標,關鍵是經營者、管理者和執行者必須強化業務意識、管理意識和法律意識,明確治理保險業的意義和作用。同時,要重視內部審計的作用,關註內部審計的有效性,重視內部審計報告中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充分肯定內部審計,充分調動內部審計的積極性。只有這樣,才能充分發揮和調動內部審計在保險業治理過程中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