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註冊公司實行認繳制,驗資制度已經廢除。
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實施後,取消了驗資制度,這是工商登記制度的改革措施。商務登記前主管部門審批制度不再適用於依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決定事先許可的事項,但國家安全和公民生活安全除外。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28日決定,對《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作出修改,該法將於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修改內容包括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文件,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購的資本金額和公司的實收資本不再視為註冊事項,公司註冊時,無需提交驗資報告。
擴展資料: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是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是適應市場經濟社會化大生產的需要而形成的壹種企業組織形式。
驗資,是指註冊會計師依法接受委托,對被審驗單位註冊資本的實收情況或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的變更情況進行審驗,並出具驗資報告。驗資分為設立驗資和變更驗資。 驗資是註冊會計師的法定業務。
《中華人民***和國註冊會計師法》明確將驗資業務列為註冊會計師的法定業務之壹。因此,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等工商登記機關不要求提交驗資報告)在申請開業或變更註冊資本前,必須委托註冊會計師對其註冊資本的實收或變更情況進行審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