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的內容可以概括為貨幣的發行和回籠,存款的吸收和支付,貸款的發放和回收,金銀外匯的買賣,有價證券的發行和轉讓,保險,信托,國內外貨幣結算等。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主要有銀行、信托投資公司、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以及信用合作社、財務公司、投資信托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證券、金銀、外匯交易所等。
金融是信用貨幣出現後形成的經濟範疇,它和信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1)金融是指貨幣資金的融通(狹義金融),人們不僅借錢融通資金,還發行股票融通資金。(2)信用是指所有貨幣的借貸,金融(狹義)是指信用貨幣的融資。人們之所以要創造壹個“信用”之外的新概念來指代信用貨幣的融資,是為了概括壹種新的經濟現象;信用和貨幣流通這兩個經濟過程已經緊密地結合在壹起。銀行信用可以創造和減少貨幣,是最明顯的金融特征,銀行信用被認為是金融的核心。
金融學是經濟學的壹個分支,研究金融。金融學的傳統研究領域有兩個方向:宏觀層面的金融市場運行理論和微觀層面的企業投資理論。
金融的特點:
1.金融是信用交易。
(1)信用
經濟學中的信用是商品交易的壹種形式,對應的是即期交易(即時結算交易)。
信用是金融的基礎,金融最能體現信用的原理和特點。在發達的商品經濟中,信用已經與貨幣流通融為壹體。
(2)信用交易的固有特征。
A.壹方以對方償還為條件,將商品(包括貨幣)的所有權或部分權力轉讓給另壹方;
B.壹方所有權或其權力的首次轉讓與另壹方的相對償還存在壹定的時間差;
c先交付的壹方需要承擔壹定的信用風險,信用交易的發生是建立在給予對方信任的基礎上的。
2.原則上,金融必須以貨幣為目標。
3.金融交易可以發生在各種經濟部門之間。
其主要研究分支包括:
金融市場
公司金融(en:公司金融)
金融工程
金融經濟學
投資(en:Investment投資)
貨幣銀行學
國際金融
財政(en:公共財政)
保險
數學金融
金融計量經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