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繼續教育人員範圍
全省行政區域內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參照《會計人員管理辦法》(財會〔2018〕33號)執行。
二、繼續教育內容及形式
(壹)繼續教育內容。繼續教育內容包括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當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應不少於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壹般不少於總學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廳《關於開展2021-2022年度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需科目學習的通知》要求執行,3個必修主題為: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政策解讀、國省《“十四五”規劃綱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讀及法治思維能力建設。
2.專業科目。主要包括會計法律法規、政府會計準則制度、內部控制制度、管理會計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門(單位)可根據本地區、本部門(單位)實際情況和會計人員崗位需要,有針對性、有重點地確定繼續教育內容。
(二)繼續教育形式。會計人員可自願選擇網絡培訓、面授培訓或者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參加會計類專業會議、參加會計類專業學歷(學位)教育、承擔會計類研究課題等多種方式。
參加網絡培訓的人員完成學習後由培訓機構統壹後臺推送培訓記錄進行登記;參加面授培訓、單位組織培訓的人員完成學習後由面授培訓機構或組織單位統壹向屬地財政局報送培訓記錄進行登記;以其他方式完成學習的人員自行登錄網站在線申請登記。繼續教育信息登記、查詢的官方平臺為“四川會計服務”網站,網址:/kj/。
三、繼續教育時間
2021年度繼續教育 從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會計人員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當年度繼續教育並及時進行登記。確因特殊情況當年未完成繼續教育的,應當在下壹年度盡快完成補學。
四、繼續教育機構管理
(壹)資料報送。符合《四川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試行)》規定條件且有意願在我省組織開展2021年度會計繼續教育培訓的機構,應當在規定時間向財政部門報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詳見附件要求)等資料。
1.網絡教育機構在2021年3月15日前(郵寄資料以郵戳時間為準)報送至四川省財政廳會計處。已在以前年度報送過資料的機構,本年度基本信息若無變化,此次只用報送附件表格、師資課件、收費標準;基本信息有變化的,應當報送附件表格、有關變化資料、師資課件、收費標準。
2.面授教育機構在實施培訓5日前將上述資料報送所屬地財政部門,具體報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財政部門自行確定。
(二)名單公布。網絡教育機構報送資料截止日後,財政廳將在“四川會計服務”網站公布報送了資料且符合相關條件的機構名單,供會計人員自願選擇。面授教育機構名單由各地財政局自行公布。
(三)監督管理。繼續教育機構要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課程安排、收費標準等內容,做好服務保障,確保培訓質量和效果,防止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繼續教育機構基本信息及培訓計劃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向財政部門報告。各級繼續教育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繼續教育機構的監督管理,定期對繼續教育質量進行評估,出現違紀違規違法行為的,要及時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五、其他
(壹)會計人員應當首先按照財政廳《關於開展全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財會〔2019〕19號)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後,再進行繼續教育學習及登記,否則系統將會無法登記。
(二)用人單位自行組織繼續教育,應當在實施培訓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屬地財政部門報送具體教學計劃,明確培訓人數、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和培訓師資,並附培訓人員清單。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可對培訓進行監督、指導。
(三)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嚴格審核繼續教育登記信息,督促會計繼續教育機構、用人單位及時報送會計人員培訓學習信息並加強把關審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組織培訓必須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項規定。
(五)繼續教育機構資料報送采用郵寄方式。
聯系電話:028-86668310
聯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號四川省財政廳會計處
2021年四川達州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登錄入口:四川會計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