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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職稱考試條件要求

會計師職稱考試條件要求如下: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上述有關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當年年底;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會計師職稱又稱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是擔任會計專業職務的任職資格,也是衡量壹個人會計業務水平高低的標準。會計職稱越高,表明該人員會計業務水平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