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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寫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會計分錄

1.委托方與受托方簽訂委托加工合同後,按照合同約定向受托方發放委托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材料。

貸款:原材料

對於發生的運費和雜費,作如下分錄:

借:委托加工材料。

貸款:銀行存款

2.受托人加工完成後,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加工費和消費稅。

借:委托加工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3.來料加工運回過程中支付的運雜費:

借:委托加工材料。

貸款:銀行存款

4.將加工好的材料委托倉庫保管;

借:原材料

貸款:委托加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