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數字真實
會計報表必須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賬簿記錄和其他核算資料,按壹定的指標體系加工、整理、編制而成的,各項指標和數據必須計算
準確、真實可靠,做到表從賬出,賬表相符,切忌匡算估計,弄虛作假。
(二)內容完整
對外財務報表必須按照規定格式編報,填列齊全、完整。不論主表、附表或補充資料,都不得漏填、漏報,更不能任意改變報送的內容。如
報表規定項目內容容納不下,可以利用附表、附註以及其他形式加以說明。
(三)編制及時
會計報表時效性強,應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在規定期限內編制完畢並如期報送,以滿足報表使用者對會計報表資料的需要,及時了解單位
報告期內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采取措施,作出決策。